芭堤雅地方法院批准对“富二代卢格纳”塔那特·塔纳吉阿木发布逮捕令,因其在 U Drink I Drive 的司机传唤三次未到后,殴打了司机。
此案源于 U Drink I Drive 的执行官普朗·阿彬纳拉·斯里坎查纳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讲述了她公司为客户服务的司机“哥哥庆祝”遭到知名政治活动家富二代的殴打事件,当时他正驾车送其前往沙塔希普,事件发生在68年7月5日。
随后,记者就此询问了案件负责人,得到确认该事件确实发生。这位富二代雇佣了 U Drink I Drive 的司机昌隆猜,送他去春武里沙塔希普的射击场。到达春武里省时,这位富二代似乎急于让司机尽快到达目的地,并强迫司机闯红灯,司机未执行,因此遭到殴打。之后受害者停车逃跑,躲进位于春武里芭堤雅北区素坤逸路的一家酒店,之后报警芭堤雅北警察局来协助并控制局面,受害者随后报警。
在此案件中,警方已传唤该富二代三次,但他未按约定到案。
最新报告称,芭堤雅地法院已批准逮捕塔那特·塔纳吉阿木,也就是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