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会规定,无论是内燃机车还是电动车,所有汽车和摩托车都必须作为标签控制的商品,以建立标准并确保市场透明。
68年9月23日,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秘书长Ronnarong Poolpipat先生表示,标签委员会已发布公告,将电动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列为标签控制商品。该措施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建立买卖标准,增强市场透明度。
企业必须提供清晰的标签,涵盖重要信息,如型号、生产日期和保修条款、以及电池类型等,以便消费者做出精明决策。
Ronnarong先生补充道,目前,汽车、电动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交易通常较为复杂,若信息不完整,可能引发争议。将这些商品置于标签控制之下,是为买卖双方提供透明和公平的保障。
这一新措施不仅提高了汽车和摩托车市场的信任度,更支持公正的经济发展,并迈向未来安全和可持续的消费。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