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会晤”决定在10月14-15日开会讨论修宪事项,“帕拉多尔”相信可以在下次会议内完成第2-3项议程

泰国中文社

“三方会晤”决定在10月14-15日召开会议讨论修宪事宜,参议员表示不反对三项修宪草案,“帕拉多尔”相信可以在下次会议内完成第2-3项议程。

10月8日14时,在国会三方会议中,包括政府、反对派和参议员,由众议院及国会主席万穆罕默德·诺尔·玛塔主持的会议决定,将于10月14-15日举行一场联合会议,审议修订宪法第256条和增修第15/1条的草案,涉及泰自豪党、人民党和为泰党。此次会议有多名议员及政府官员出席,会议持续了40分钟。

反对派获得10小时的辩论时间。

下午14:40,万穆罕默德·诺尔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三方会晤决定将三项修宪草案合并审议,但第一议程将分别投票,并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42名委员)来审议第二和第三议程。总辩论时间为19.5小时,其中主席1小时,参议员5.5小时,执政党3小时,反对派10小时。投票过程可能会花费较长时间,因为每个人都需要逐一表决是否同意三项草案。

“三方会晤”决定在10月14-15日开会讨论修宪事项,“帕拉多尔”相信可以在下次会议内完成第2-3项议程

万穆罕默德·诺尔对内容并不担忧。

当被问及三方会晤对修宪内容是否有所顾虑时,万穆罕默德·诺尔表示没有,因为修宪是根据宪法法院的判决,已有明确的修宪方法和步骤,以及宪法起草委员会的成员选拔程序等。修宪是一个庞大的工作,需要在三个议程中进行详尽讨论,并强调需要足够的多数票。

强调参议院不会触及第1-2章。

参议员伍德查特提到,参议员在第一议程中需要参与修宪投票,多数参议员(80-90%)认为不应触及第1和第2章,因为这些条款构成了推进政治发展的障碍。伍德查特认为,由国家立法机关选出宪法起草委员会(而不是直接由民众选出)的机制是可接受的。

“三方会晤”决定在10月14-15日开会讨论修宪事项,“帕拉多尔”相信可以在下次会议内完成第2-3项议程

帕拉多尔相信下次会议可以完成第2-3议程。

帕拉多尔提到,一旦设立特别委员会,预计在第1议程后重审内容可以在90天内完成,11月前应能完成所有任务。同时,帕拉多尔对与会的参议员也感到乐观,认为在下次会议开幕前可以完成讨论并通过第2和第3议程。

指示公投法可以及时使用。

帕拉多尔还提到关于公投与选举时间表的问题,认为公投法目前处于皇家批准阶段,预计将在60-120天内赶上时间表。在10月14日上午9时到晚上23:30进行审议,15日下午2时开始表决。

“三方会晤”决定在10月14-15日开会讨论修宪事项,“帕拉多尔”相信可以在下次会议内完成第2-3项议程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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