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瓦拉萨克” 确定新选举日期为2026年3月29日,规定宪法修正案第3期不超过今年12月20日,建议议会和政府协调好时间。
在13:30于议会进行的宪法修正案初次审议中,博瓦拉萨克·乌巴农副总理指出,将来自议会成员的辩论信息提交给制宪会议和宪法起草委员会,以便在未来修改宪法。根据公投法案的规定,宪法的修订属于议会的权力,但公投的进行需要议会议长通知总理,并与选举委员会协商确定公投日期和问题。因此,提出两种情况的时间表:
1. 当前公投法案依然有效,根据协议,在4个月内解散国会,期限为2026年1月31日。若解散议会,选举必须在45-60天内进行,最合适的日期是2026年3月29日,这符合宪法和协议。
第3期投票需不晚于2026年12月20日。
博瓦拉萨克表示,若涉及公投,根据当前公投法案,需要议会议长通知总理,并在公告中指定公投日期,在通知后90-120天之间。若政府希望节省预算,可将公投与2026年3月29日的选举同日进行。因此,设定90天的框架,即2025年12月30日为总理和选举委员会宣布公投的日期,说明修宪第3期的决议应不晚于2025年12月15-20日,留有10天期限,以便议会议长将修宪草案提交给总理和选举委员会,并确定与选举同日进行的公投日期。
时间表2:于2026年1月投票的第3期。
博瓦拉萨克表示,第二种情况是,新的公投法案已获得皇室批准并宣布生效,这将使议会有更多时间审议修宪草案。如果议会解散日期为2026年1月31日并在3月29日进行选举,则将公投日期的公告减少到60天。因此,2026年1月29日为宣布公投日期的最后一天。若如此,议会需在2026年1月15-19日投票修宪第3期,并留有10天时间给议会议长准备草案及其重要内容说明,以便政府能与选举委员会协商。所提时间表符合协议和公投法案,宪法的制订属议会事务,政府不应干预,但须在不涉及宪法草案内容的多方面进行协调,因此建议政府应向议会提交的时间表。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