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会议批准了五项国内旅游刺激措施,预算为20,000泰铢,自10月29日至12月15日期间对次要城市的个人税务减免为1.5倍,主要城市为1倍。
2023年10月21日,泰国财政部次长劳伦·桑斯特透露,内阁会议由总理安努缇·昌维拉空主持,同意了由财政部提议的五项国内旅游刺激措施。这些措施旨在提振第四季度稍显疲软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并希望看到旅游氛围的复苏,同时推动其他经济数据。
内阁批准五项国内旅游措施
1. 个人税务减免措施以支持旅游:住宿费用包括酒店费用、泰国民宿费用或非酒店的住宿费用,以及支付给增值税登记经营者的餐饮服务费用,自2023年10月29日至12月15日期间在国内旅游时,实际支付金额可最高减免20,000泰铢,具体如下:
- 支付给增值税登记经营者的住宿或餐饮服务费用,凭完整的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发票(e-Tax Invoice),可减免不超过10,000泰铢。
- 仅通过电子形式发票(e-Tax Invoice)支付的住宿或餐饮费用,可再减免不超过10,000泰铢。
在主要城市,实际支付金额的1倍可减免,次要城市可减免1.5倍,可最高减免30,000泰铢。
2. 税务措施支持企业在国内举办培训和研讨会:公司或合伙企业的会议室租赁费、住宿费、交通费或其他费用,自2023年10月29日至12月15日期间支付给增值税登记经营者并获得电子形式的完整发票(e-Tax Invoice),除交通费须取得电子收据(e-Receipt)外,可实际支付金额的2倍在次要城市,1.5倍在主要城市予以减免。
3. 促进年度预算开支的培训,会议和研讨支出的加速措施: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PDA)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用于培训的预算至少占60%,总金额为13,000百万泰铢,优先考虑次要城市。
4. 支持酒店设施改造的税务措施:企业或合伙企业经营的酒店可以在2023年10月29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实际支付费用中,扣除翻新、扩建或改善的费用2倍,将其分为两个部分:1.按正常折旧扣除费用;2.在20个会计周期内,按每年的相等金额逐步扣除费用。
5. 扩大娱乐或休闲业增值税税率由10%降低至5%的期限,为期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包括夜总会、迪斯科舞厅、酒吧、鸡尾酒休息室等。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