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鸡商户在家门口开店,抱怨被罚款159,000泰铢,称只是一家小型企业,不是工厂。帕克雷市市政府解释详情称并非有意刁难。
从帕克雷市市政府收到给烤鸡商贩Mr.塔瓦猜(25岁)的通知,要求根据1992年公共卫生法支付159,000泰铢罚款。
记者到现场采访塔瓦猜对此事表态。他透露,几个月前市政府官员到家中检查并询问其职业,塔瓦猜解释说他以卖烤猪肉和烤鸡为生,并在家门口简单处理食品。据他说,每天利润只有300到500泰铢,如果天气不好就只能赚200泰铢。
10月2日,市政府发来罚款通知,要求30日内支付159,000泰铢,这让他感到震惊。塔瓦猜认为他无法负担如此高额的罚款,因为他是小商贩,每日仅赚取少量利润。他已经因为不符合规定而停止营业一个多月,尽管按要求安装了油脂捕捉器,但资金有限无力支付冷藏柜和其他要求。
塔瓦猜质疑市政府为何对小商贩处以如此高的罚款,他只是在门口准备食物,并不经营大型餐馆。
塔瓦猜的妻子Ms. Chotiphat说,罚款金额超出了普通小商贩的承受能力,他们已经非常焦虑,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运作。
帕克雷市市长Wichai Bundasak解释,处罚由省级案件对比委员会设置的标准,并非特意刁难,且在发信通知前已有官员到场核查申请是否正确,并要求修正会影响邻里的问题,例如气味、烟雾或卫生问题。此案例中,该商贩在人行道上搭棚出售,所产生的气味和烟雾已经引发多次投诉。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