ใบปอ ทะลุวัง 被判监禁3年,因调查民众对权力使用的意见。法院体谅其为学生并为社会多有贡献,将刑期减至2年,不予缓刑。律师提出100,000泰铢保释在上诉期间。
68年10月28日上午9时30分,刑事法庭第802庭开庭,听取针对 น.ส.ณัฐนิช ดวงมุสิทธิ์(ใบปอ)、สุพิชฌาย์ ชัยลอม(หลบหนี)及เนติพร เสน่ห์สังคม(去世)的不敬罪案件判决,控罪根据刑法第112条及计算机法等。
案情涉及2022年4月18日,被告以公众民调方式在曼谷的地铁站(从หมอชิต到สนามเป้า)探讨权力使用问题,被告获准保释,唯有被告 ณัฐนิช 亲临听判。支持者到场声援。
法院审视双方证据及证人陈述,控方提出7名调查员证词相符。犯罪事实虽然无法明确推定被告负责社交网页信息发布,但被告参与民调活动,发放'同意'或'不同意'的民意贴纸,意图引导公众对权力产生质疑。
法院判定控方证据充分,被告确实违反第112条构成贬损罪,判监3年。基于其年轻且公益贡献,适宜减少刑期至2年,并不予缓刑。
判决后,律师从人权律师中心的 กฤษฎางค์ นุตจรัส 提交保释申请,押100,000泰铢,等待上诉。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