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参议员呼吁监察员,将国会未进行公投询问民众是否希望修宪一事提交宪法法院进行解读,质疑其是否违反宪法或不符合宪法法院的裁决。
2025年10月28日,前参议员迪雷克里特·简克荣申请监察员考虑将此事提交宪法法院,以判断国会在进行修宪起草前未进行公投询问民众是否希望修宪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以及是否违背宪法法院第4/2564号裁决,该裁决表示国会无权对宪法进行全面修订。
迪雷克里特续称,他认为国会的修宪提案审议过程违反了宪法的重要程序,提及2021年他任职参议员时国会发现其没有权力全面修宪,只能进行追加修正,但当时为泰党提议新增第15/1章以制定新宪法,超出了国会的权限,宪法法院明确裁定此类提案为制定新宪法的行为,超出国会的权力范围,并指明须先行公投以询问超出国会权限的权力。
前参议员同时表示,在将这些提案提交国会审议前应先进行公投。目前已经无视并故意不执行宪法法院的裁决,三项修宪提案已在第一阶段的原则上被表决通过,并设立委员会以进行详细研究,接下来将在第二和第三阶段进行修改议案。因此必须停止违反宪法的行动,以免国家遭受损失,这也是他向监察员提出申诉的原因,以便提交宪法法院确认这些行动是否合宪,若宪法法院裁定支持申诉内容,当前的修宪行动将停止。
此外,迪雷克里特还认为监察员的审议过程不会需要太长时间,因为申诉的问题仅涉及一个,即国会未进行公投询问民众是否认为应该先修宪,因为可能民众还希望保持现行宪法,但国会却已原则上决议设立委员会,这直接影响到了人民的权利与自由。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