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已知悉防止和解决福利枪械采购项目中腐败问题的措施,并指派内政部作为主要负责人,与国防部、财政部、国家警察局和国家反贪委员会(NACC)一起协商,以达成最严谨的解决方案。
10月28日,政府大楼,副总理发言人艾琳·潘琼在会议上表示,内阁已同意了解国家反贪委员会(NACC)提交的关于防止和解决福利枪械采购项目中腐败问题的措施,并指派内政部(MHA)为主要机构,与相关部门进行审议,包括国防部、财政部、国家警察局和国家反贪委员会办公室(PACC),并要求内政部总结审议结果及整体意见,然后在30天内提交给内阁秘书处(SLC)以便呈递内阁。
NACC提议寻找防范措施
主要内容是国家反贪委员会请求将防止和解决福利枪械采购项目中腐败问题的措施提交内阁审议,并建议内政部执行如下:1. 对国家机关执行福利枪械采购项目的审批,需审慎考虑,顾及必要性与适宜性;2. 对福利枪械采购项目的延期(如有),必须严格依法执行;3. 内政部命令第108/2535号令关于限制个人进口或采购某些类型枪支许可证的例外,需审慎考虑并依法处理。
限期通知NACC不超过90天
此外,由于此事依据2018年《反贪腐宪法附则》规定第32条进行,该法授予NACC提出措施、意见和建议给内阁的权力及职责。当内阁接收到NACC的措施时,如无法执行,需在90天内将问题和障碍告知NACC。截止日期为2028年12月20日,符合《2005年提交和召开内阁会议议程》规定的有关事项可向内阁提交的条件。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