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众议院以压倒性票数通过了第一套地方选举法律的修正案,将地方议员和管理人员的最低年龄统一降至25岁,同时在未来为地方选举同步举行提供了可能。
10月29日,泰国国会通过了地方议会或地方管理人员选举法的修正案草案,以及与地方管理组织相关的法律草案,此次修订由几乎所有政党共同推动。在二读和三读中,这些法律如果被正式实施,将对多个地方选举问题产生影响,例如:
1. 调整地方选举候选人的最低年龄,目前地方议员为25岁,地方管理层为35岁,统一降至25岁。
2. 未来允许同时举行地方选举,以便提高公众投票的便利性,节约选举管理预算,简化管理过程,加强竞争公平,并防止管理人员提前辞职以获得政治优势。
人民党代表表示,为了支持同步地方选举,需要修改两套法律:1. 修订地方管理法案,泰国国会已于今天(2568年10月29日)批准,以便当管理人员在任期前离职时不必重新计算4年的任期(例如,如果区域管理局长任职1年后去世,需要重新选举,可以设置新局长的任期为剩余的3年),2. 地方选举法的修正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并将在12月的国会会议中进入议事日程,以增加民主合法性机制,以应对管理人员未满任期的情况(例如,规定地方市长在竞选时向公众提供候补市长名单-如果市长在任期前离职,备选市长将自动继任)。
尽管泰国国会今天通过的法律尚不能立即实现地方选举的完美,但这将是一个开始,旨在促使更多公众参与地方选举。人民党还将提议若干其他地方选举法律草案,预计将在下一个会议期,即12月进入议程。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