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董事会批准增加打击网络犯罪的措施,禁止电信服务运营商在海外使用已在泰国注册的 IP 地址。此前发现许多使用泰国 IP 地址的金融交易发生在邻国,无法区分交易发生地是在国内还是国外。
10月29日,国家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代理秘书长氏称,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已批准增加技术犯罪预防措施。根据《技术犯罪预防与打击皇家法令》及其修订,要求电信服务许可持有者遵循以下两项新措施:
1. 提供国际电信服务的许可持有者不得将已在泰国注册的 IP 地址用于国外服务,但不包括用于移动电话服务的设备 IP 地址。并将此措施作为国际电信服务提供者的许可条件之一。
2. 移动电话服务运营商有义务保留用户的个人信息不少于180天(原为90天)。
在需要用作技术犯罪案证据的情况下,许可持有者须仅保留必要个人信息以供诉讼之用。
服务终止后,提供者须保留用户个人信息不少于180天,自合同终止日起算。
国家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皇家警察和服务提供者将共同确定需保留的信息。
记者补充报道称,此禁令措施将有助于区分使用泰国 IP 地址的互联网活动仅限于泰国王国境内。此前不少金融交易因使用泰国 IP 地址在邻国进行,无法区分其发生地在泰国境内或境外。
国际电信服务许可持有者包括移动网络和电信基础设施服务的提供者,如 NT、Symphony 和 UIH 等。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