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指出:冒用公众姓名为政党成员,政党登记官面临3年监禁

泰国中文社

选举委员会秘书长指出,冒用公众姓名为政党成员是一种刑事犯罪。政党登记官可能面临3年监禁,党主席将面临罚款。建议公众如果发现自己被冒用身份,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投诉并报警处理。

2023年11月3日,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长沙尔维·布哈米提到,若市民检查自己的政党成员资格时,发现自己成为某党成员而未自主申请,参与政党是公民的自由权益,必须是自主决定加入。加入后,政党需要检查成员资格,确认无禁令特征。政党登记官需要审核并建议政党批准,程序合规后才会录入系统,而公众可随时核实。

发现此类新闻后,办公室将调查相关政党,询问是否依法进行会员招募。若查明确实有违法行为,法律将惩罚党主席以罚款,而初审的政党登记官可能面临不超过3年的刑期。

选举委员会秘书长强调,在调查完成前需保持公正,既对政党也对投诉的公众皆是如此。如果市民感到受影响被冒用成员身份,可查数据库并上交选举委员会进行程序性检查,还可以报警追诉。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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