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秘书长”重申法律禁止提前举行公投,拒绝冒险进行邮寄公投

泰国中文社

“选举委员会秘书长”重申法律禁止提前举行公投,担心邮寄公投会导致选票无效,委员会拒绝冒险。

11 月 3 日,在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长 Sawaeng Boonmee 回应修宪委员会成员 Prince Watcharasin 的建议,新宪法修正案以便通过邮寄方式提前举行公投。他表示感谢提出此建议的人,选举和公投的管理应根据自由、公正和透明的原则进行,方便公众遵循规定和法律。特别是当选举和公投同时进行时,这一过程非常复杂,选举委员会必须找到方保证公众便利的方法,且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因为如果超越法律,则有可能导致选票无效,我们不会冒险在选举过程中和结果上产生任何风险。在有这种建议时,会再审阅相关法律,看看能做到什么程度,我们一直在考量这一点。

不冒险通过邮寄方式举行公投

当再次询问通过邮寄方式提前举行公投是否存在变为无效的风险时,Sawaeng 先生表示,管理上没有问题,但法律是否允许?通过邮寄方式提前公投与邮寄公投是不同的,应明确区分。

“邮寄公投可以合法进行,或指发送问题给公众在指定公投日投票,并在该日进行计票,而非提前发送问题在指定公投日前投票,管理计票上没有问题,这取决于法律是否授权。” Sawaeng 先生说。

担心使馆人手短缺

选举委员会秘书长还表示,即将与普选同时进行的公投将使用两种类型的选票。对于境外公投,可能会采取其他方法,因为法律授权外交部和使馆通过邮寄方式进行选举议员的投票。因为使馆的人力有限,但在海外的泰国人却很多。

至于建议在选票上增加党名称、标志和颜色,以方便选民,Sawaeng 先生表示,名单投票已经在进行中,分区投票将在选区中心提供所有候选人信息,选民只需抬头就能看到候选人的名字。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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