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命令“普米塔姆-他威”案证人干预参议员选举舞弊案,要求按时提交证言记录

泰国中文社

宪法法院命令“普米塔姆-他威”案证人干预参议员选举舞弊案,要求按时提交证言记录

2025年11月3日,记者报道,宪法法院对由参议院主席提交的要求根据宪法第170条第三段及第42条,裁定副总理兼国防部长普米塔姆·维猜猜和司法部长他威·索达松的部长资格是否终止的请愿进行了审议。请愿指出依据特别案件法和修订的第21条,将其他刑事犯罪定为特别案件,干预或操控选举委员会职能,利用特别案件调查厅来干预参议员选举的审查流程,构成恐吓、打压、操控立法机关的对抗,并违反分权原则和法治,因此两位被告显然缺乏诚信并严重违反或未履行宪法第160条(4)和(5)所规定的道德标准。依据宪法第170条第一段第(4)项和第160条(4)和(5)条,被告的部长资格终止。

宪法法院商议后认为,为了审查的利益,命令宪法法院指定的证人整理证言记录,并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供法院进一步审议。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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