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图伦”指出,没有制宪会议,宪法起草程序存漏洞

泰国中文社

“察图伦”指出,制宪会议被否决,使议会可能被质疑修宪是为了自身权力,担心该过程存在漏洞,可能不被接受,使公众感到没有参与感。

11月14日,立法委员查图伦·查雅森代表为泰党(Pheu Thai)作为宪法修正案审议委员会成员,通过脸书发布信息,表示关于被否决的制宪会议(Srats)问题的辩论,自己听了辩论后认为议题与希望设立制宪会议者的关注点仍有偏差。

是否设立制宪会议涉及宪法起草组织的问题,即单阶还是双阶,制宪会议包括两阶:第一阶是制宪会议,第二阶是起草委员会。过程是由起草委员会起草,随后交给制宪会议审议修改并决定是否通过,再由议会审议,议会可能会建议制宪会议修改改进后再提交来通过,最后送交公投。

设置制宪会议能让公众在宪法起草中有更多参与,并在防止议会为自身利益修改宪法中起重要作用。这问题在过去议会自行修宪时已成为重大问题。

单阶组织结构即无制宪会议,但有起草委员会进行宪法起草、修改和决定是否通过以提交议会。在无制宪会议审核下,可能会建议议会详细审议,如根据议会认为的必要进行修改。除了议会需花费大量时间外,届时议会可能被质疑是否在为了自身权力行事。

制宪会议是公众熟悉的组织,改为无制宪会议的起草委员会可能使公众感到宪法起草缺乏公众决策参与的过程,这在过去曾发生的地方。

关于“非民选的制宪会议毫无用处”的争论,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即使只有起草委员会,委员会也不是民选的。但制宪会议的作用不仅限于是否来自民选,例如1996-1997年制宪会议也不是民选。

“我依然认为没有制宪会议使宪法起草过程更容易出现漏洞。”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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