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部" 警告运营商,在风浪期间航行将面临刑事疏忽罪

泰国中文社

“航运部” 报告称,一艘租船在靠近岛屿的海上因强风大浪而沉没,12名乘客全数安全获救。强调租船运营商和船长如违反强风大浪期间的警告,将面临"刑事疏忽"的指控。

航运部部长格瑞奇攀·猜绰表示,11月21日,海洋国家利益保护指挥中心接到海洋救援小组的报告,一艘载有游客的渔船在岛屿海域倾覆。通过救援热线1465,区域一中心收到了报警信号。

根据进一步调查,发现所有游客为12名泰国人,乘船从芭提雅码头出发。当船驶过岛屿时遇到强风大浪且水泵设备发生故障,致使船沉没。当地时间17:00,芭提雅航运局确认船上的12名乘客和3名船员,共计15人全部安全获救。

“此次船只倾覆事件发生在强风大浪的天气下,正值冬季。虽然航运部和气象局已发出公告,提醒船员注意并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但仍有违规者。我们要强调,若发生事故,运营商或租船者需对法律负责,船长必须直接对乘客的安全负责,并因疏忽承担刑事责任。” 格瑞奇攀 说道。

格瑞奇攀补充道,目前处于强风大浪的情况中,要求租船运营商和船长重视每位服务对象的安全,必须向客户告知天气信息。尤其对公众和游客,不应在恶劣天气警报期间冒险出海,以避免生命和财产损失,请勿违反政府警告。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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