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言人透露,内阁已原则上同意促进外企内容制作的措施,以提升泰国数字内容产业,促进泰国劳动就业,对整体经济有利。
2028年12月9日,政府办公厅发言人Siriwat Aungkasakulkiat宣布,内阁会议原则上同意文化部提出的促进外企内容生产的措施,其要点如下:
1. 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提高泰国数字内容产业的标准和质量,提升泰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促进泰国劳动就业,发展技能并交换知识,同时收集和建立支出数据库,以确定未来的行业促进政策。
2. 权益授予外企,该外企需签约泰企,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泰铢,并委托泰企申请权益。泰企需为动画、视觉特效或后期制作法人,至少一半股东和董事为泰国人,运营不少于两年,泰国员工支出不少于80%,并在泰国设有办公室。
3. 所得权益为合同金额20%的财政支持。
Siriwat指出,内阁认为文化部应与相关部门共同商讨措施的可行性,详尽研究其经济效益,并制定清晰、合适且透明的操作标准、权益、方法及条件,涵盖投资、就业及泰国劳动技能发展等方面,以对国家整体经济有益,同时确保政府不必要损失收入。
若文化部及相关部门能合理证实经济回报,并考虑公众利益为首要,则应制定工作计划及预算安排,以依据法律、规定、内阁决议申请年度预算分配。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