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纳维尔·苏贝桑认为政府可能在信任投票提案前提前解散议会,若委员会多数派败北于第256/28条之投票。质疑泰国政治应有何种形态。
2025年12月11日,正义党名册代表坎纳维尔·苏贝桑在脸书上发文,探讨了第256/28条之投票问题。他指出,“若委员会多数派败北,不排除政府在根据第151条提出不信任案前提前解散议会的可能,但或许事情不仅仅如此。”
政治博弈错综复杂,表面上看,若不通过,则提出不信任案。提出辩论前先解散议会,看似简单,但政治真的如此简单吗?若真如此,那就不像是泰国了!或许还存在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解散议会后再进行选举,但表面上看,许多党派可能尚未准备好在45至60天内进行大选!第二种情形,提出不信任案,进行辩论,寻找足够支持,这次哪个党将看起来不利?MOA被撕毁,加之政府或许仍可完整执政至任期结束。第三种情形是解散议会,边境局势仍有战争,如果发生战争,根据法律“可能无法全国范围内进行选举”,并可能按泰国法律推迟或无法在某些地区进行选举。然而,泰国宪法中并无条款规定战争即取消所有选举,仅特殊法律的实施使得“无法按常规进行选举”,选举委员会有权推迟或取消某些选区的选举。
第三情形值得关注,因为按照常规法律,全国应在同一天选举,并且如果发生战争“可能确实无法进行”,但选委会可通过特殊法律程序推迟某些区域或全国选举。这次问题在于法律解释以及“特殊法律”过程的考量,那时的决策将掌握在谁手中呢?泰国政治不应如此,前行的方向应如何,若泰国政治无法让民众有期望和依靠呢?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