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秘书长澄清法律问题,关于“半人半价”项目能否在代理内阁中继续,指选委会需考虑到优势与劣势。
2025年12月12日,泰国选举委员会秘书长沙威·本米伊谈到了代理内阁与“半人半价+”项目是否能够继续的问题。他表示,从法律的角度看,泰国宪法第169条规定了四项内容:1. 工作和项目必须在该财政年度内;2. 人员的调任任命或解除职务须经选委会批准,但限于某些职位,非全部职位,需由内阁批准后提交选委会批准;3. 中央预算须在选委会批准情况下使用;4. 使用国家资源有既定的规章制度,相关工作或项目可能也涉及中央预算,这需要仔细评估,因为我们还不知道具体组成。若内阁有需求,必须向选委会提交申请。
当被问到已通过内阁决议但需使用预算的项目是否每次都需请求选委会批准时,沙威表示,即使是提请选委会,我们也必须考虑到不能使竞争出现不公平现象。这是我们的权力,但我们仍需考虑这一点。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