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出台了民粹政策的监管规定,政党在竞选中使用此类政策必须在投票前20天通报,并设立经济、财政及公共政策专家作为审查委员会成员,拥有要求政党对政策进行说明的权力。
2025年12月17日,《皇家公报》网站发布了选举委员会公告,内容涉及政党在宣传广告中使用需花费资金的政策的标准和方法,俗称“民粹政策”。选委会主席Narang Klanwarin于12月16日签署了该公告。核心内容除了要求政党在制定竞选广告政策时要听取政治分支党和省级党代表的意见外,还需要详细说明资金来源、政策执行的经济性和收益、政策实施的影响和风险。这些要求已在《2560年政治党法》第57条中规定,同时规定政党需至少在选举前20天向选举委员会报告相关政策。
同时,该公告还规定选举委员会可以设立一个独立的审查委员会,成员必须在金融财政、公共政策或宏观经济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审查政党的相关政策,能够请求文件或要求政党作出解释。若政党行动不完整,审查委员会可以建议选举委员会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后可以对该政策提出建议或备注,以供选举委员会参考,并在选委会收到报告后,需尽快完成审议并公布给公众知晓。
此外,公告附录的表格文件要求政党在向选委会提交详细说明时,竞选活动不得与政党的既定政策路线相抵触或矛盾,根据《2560年政治党法》第74条规定。若政党未能完整提交报告,选委会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补全,否则将面临不超过50万泰铢的罚款,并每日追加罚款1万泰铢,直至其符合第121条的要求。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