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酒精饮料控制法:禁止向醉酒顾客销售酒类

泰国中文社

精酿啤酒协会总结了已生效的酒精饮料控制法,方便理解的版本,禁止商店向醉酒的顾客出售烈酒和啤酒

自2568年12月18日起,商店可以在11:00至24:00间出售酒精饮料。

商店禁止向以下人群出售酒精:

  • 未满20岁的人(如对购买者年龄有疑问,卖方可要求出示身份证)。
  • 有醉酒迹象的人(卖方可根据购买者的酒醉情况决定是否出售,如有必要可拒绝)。

禁止向醉酒者出售酒精是2568年第二版酒精饮料控制法的新规定,根据第29条规定,若卖方或商店违反禁令导致他人如财物损失、受伤或死亡,卖方/商店需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受罚。

给商店的附加建议以避免违规:

  • 在店内安装监控摄像头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
  • 告知员工有关法律知识及鉴定禁售对象的能力,包括拒绝销售。
  • 张贴醒目的法律说明牌告知顾客新规定。
  • 倡导顾客使用公共交通或叫车服务。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