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选举委员会秘书长表示,将于2569年1月11日观察特殊地区的地方选举结果,以决定是否可在泰柬边境冲突地区安排国会选举。
2568年12月20日,选举委员会秘书长沙旺·本米在个人社交网络上发布信息,谈及在泰柬边境冲突地区的选举安排问题。他提出,如果必须在某些不正常情况下举行选举,我们将如何操作,以确保选举在宪法规定的一天全国同步进行,而不需要设定新的选举日,此原则基于以下五点:
1. 法律基础:法律授权可以进行,例如提前投票(把人送到投票站)。
2. 普遍原则:选举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同日进行。
3. 诚信原则:选举程序必须确保选举的诚信和公平,不得偏向任何党派,保持公平和对等。
4. 便利和安全原则:应为公民投票提供便利,并满足普遍原则和诚信原则的要求,最重要的是确保公民的安全或感到安全。
5. 参与原则:考虑相关利益持有者的意见,如区域内有投票权的公民或参选的政党。
“2569年1月11日的地方选举结果将为我们是否能在特殊地区安排选举提供答案,也许到了那一天,我们就能按照正常方式进行选举了。请继续关注。”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