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已审理完成对前副总理“普密塔”和前司法部长“塔威”干预参议员选举案的证人格审,将于2569年1月21日宣布判决。
2568年12月24日上午10点30分,宪法法院召开证人审理会议,审理由参议院主席提交的请求,要求根据宪法第170条第三款及第42条裁定普密塔•韦差柴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及塔威•索頌司法部长的部长职务是否仅在个人层面终止。因两被告在任期间利用特别调查局干预选举委员会对参议员选举的检查程序,涉嫌压制、威胁和控制身为立法机关的参议员,从而被认为不具备可证明的诚实与有严重违反道德标准之行为,根据宪法第160条第4款及第5款,要求裁定两被告的部长职务是否在个人层面终止。法庭上,有包括参议员察瓦勒•腊萨普和普密塔•韦差柴、塔威•索頌在内的相关证人出庭。
经过超过2小时的证人审理后,宪法法院的法官宣布审理程序已经完成。双方需在2569年1月6日前提交最终书面陈述,若未能按时提交,将被视为无异议。法院定于2569年1月21日上午9点30分以口头形式宣布审议结果,并于当天15点整作出判决。

参议员察瓦勒•腊萨普在审理后表示,诚实的人应在社会中立足,而特别调查局引用的证据将由宪法法院考虑。谁掌握权力也该行使权力,因为选举委员会的第26调查组曾指控过他,他已多次进行解释,因此案件进展需询问选举委员会。
前副总理兼国防部长普密塔•韦差柴表示,宪法法院的解释没有太多新意,已提交完备的书面材料。这次是补充询问,他也解释了我们的职能及执行业务的事实。在出庭前他已经感到轻松,因为没什么特别,并表示一切交由法院做出裁决。
之后,帕他攀•苏帕卡顺律师或称“安律师”与一些民众带来花束,为普密塔和塔威送上支持与鼓励。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