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局邀请投保人于68年底前使用牙科福利,强调医疗机构的监督透明度

泰国中文社

坤佳娜·蓬盖奥 女士,社会保障办公室秘书长 邀请根据第33条和第39条的投保人于2568年底前使用年度牙科福利,以保护口腔健康并减少医疗费用。牙科福利是投保人每年应享的权利

坤佳娜·蓬盖奥 表示,投保人可以在与社会保障办公室协议的医疗机构内享受拔牙、补牙、洗牙及拔牙手术,无需提前支付,每人每年不超过900泰铢,无次数限制。可以在2568年12月31日之前的任何一天使用该权利。为了方便投保人,可以仅通过身份证在参与项目的医疗机构享受牙科服务,无需提前支付。可以询问您使用的医疗机构或观察带有“牙科服务 投保人 无需提前支付”标志的诊所。若投保人在未与社会保障办公室协议的医疗机构接受牙科服务,可以通过网站 www.sso.go.th 提交 E-Self Service 线上补助申请,附上收据、医生证明及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在全国范围的社会保障办公室提交。

此外,社会保障办公室的牙科福利还涵盖了可拆卸部分牙齿和全口假牙的使用,自装牙日起五年内有效。可拆卸部分假牙的服务费不超过1,500泰铢,全口假牙的服务费不超过4,400泰铢,均按社会保障办公室规定的标准执行。

与此同时,社会保障办公室严格督促为投保人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如发现医疗机构欺诈性索取医疗费用,将采取措施管控,包括追回服务费、罚款不超过不当款项的十倍、索赔、暂停支付服务费、刑事诉讼以及通知有关部门监督或吊销其牙科专业执照。

“社会保障办公室确认我们致力于保护投保人的权利,同时严格监督医疗机构,确保服务的正确性和透明度,以提供优质的牙科服务,实现投保人利益最大化。” 社会保障办公室秘书长在最后说道。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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