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坎” 人民力量党国会议员候选人呼吁选举委员会裁定 “塔皮普霍” 代替因被捕而辞职的 “本逸” 的申请是否合法,质疑可能不符合法规,因为没有签名。
2026年1月5日10:00,人民力量党曼谷第4选区国会议员候选人伦坎·李基瓦他纳前往选举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要求选举委员会对“塔皮普霍·林集伊”代替本逸·劳荣锐涉嫌毒品洗钱被捕案的曼谷第33选区国会议员申请进行调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2020年政党法》的规定,因为根据新闻照片,本逸的辞职信没有签名及编号,这违反了《2020年政党法》第50条的程序。
伦坎表示,如果一切符合法律程序,他不反对更换人民党曼谷第33选区国会议员候选人,但根据新闻报道及相关法律,发现本逸在2026年12月27日已抽签获11号,随后,12月29日的新闻报道其被捕,在同一天却有消息称其辞去党籍,并在同一天迅速任命了新候选人塔皮普霍,这样的速度很不寻常。
因为当天本逸被警方拘留,没有报道显示有任何人去探望过他,但选举委员会网站上却发布了本逸的辞职信,并且没有附上签名,因此质疑其辞职是否完全符合《2020年政党法》第27条的要求。如果辞职程序不完整,则可能意味着本逸并不完全符合《2020年国会议员选举法》的禁止条件。
伦坎还表示,查询选举委员会网站未发现类似案件的裁决或法院判决,因此此案尚未找到可作为标准的结论,因此他提交申请要求选举委员会裁定,并呼吁人民党公开公开候选人更换程序,向公众证实其是否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