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合作部设立特别小组解决泰国海盐问题,推进解决农民困难,推出四项提高价格和价值的措施,旨在实现价格和生产的可持续稳定
农业和合作部副部长克里特·乌塔玛维廷在农业部134会议室主持首届2026年泰国海盐生产和市场发展会议后表示,此次解决泰国海盐问题是根据泰国海盐发展委员会框架下的政策任务,并明确提出四项措施推进方向。这是副总理兼农业和合作部长塔曼纳·普隆巴少校的政策,旨在通过各方合作系统性和认真地推进泰国海盐问题解决。在“从海到政府”的理念下,委托农业促进部为推进该任务的主要单位。此外,会议还商讨了应对价格在1月底至2月下降趋势的措施,委托农业促进部制定管理计划和价格稳定措施,同时回顾过去的措施以提高工作效率。
副部长补充说,农业部在该问题上并不冷漠,将继续缓解泰国海盐农民的困境,强调此次海盐问题的解决需整合农业部各单位的全部力量,指派相关单位汇总生产过程中的海盐使用量,制定主计划和备用计划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限制,实现有效实施,使解决泰国海盐问题取得切实成果,为未来解决其他农业商品问题树立典范。

“解决泰国海盐问题需要认真贯彻四项主要措施,并通过建立特别小组支持农业促进部的工作。目前泰国海盐生产能力降至约50万吨,需求仍然很高,因此必须提升生产质量和工艺标准,使用信贷措施作为提高投资能力的主要机制,推动合作社和社区企业成为集成和可持续增值加工中心。”副部长说。
根据计划,保持价格稳定并提高泰国海盐价值的四项重要措施包括:1. 信贷措施管理生产;2. 促进合作社和社区企业成为省级产品集散和销售中心;3. 加快海盐生产农民登记和建立中央数据库;4. 开发知识和技术,以降低成本并增加产值。
此外,还计划在2026年1月13日至31日期间,到泰国七个海盐生产省份,包括北柳、巴塔尼、春武里、尖竹汶、碧武里、龙仔厝和龙仔厝,与农民直接沟通政府政策和措施,并听取地方意见以调整操作计划,以适应农民的背景和需求,实现长期解决泰国海盐问题的可持续性。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