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警察副发言人表示,“Big Joke”的律师走访多部门寻求公正,这属于其权利,不影响警员工作。重申金贿赂案件的调查严格依法律第149条进行。对此事被质疑及虚假信息的传播,他拒绝评论“Big Joke”异常沉默及是否出国的问题。
警方强调,律师为“Big Joke”四处申诉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不影响警方调查。有关金贿赂案件,流程已执行完毕,材料已递交给反腐委员会,并对网络上虚假批评信息予以驳斥,重申所有行动依法律进行。
1月12日12:40,国家警察副发言人在全国警察局就“Big Joke”的律师向相关部门申诉金贿赂案件发表意见。他强调,申诉是被指控者的权利,为争取法律公正的斗争,警方对此毫无担忧。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