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批准部级法规草案,收取“灌溉费”,那空那育府农通蒙水库,每立方米50泰铢,要求工厂和自来水公司支付水费
2026年1月20日,总理府副发言人艾琳·潘立透露,内阁(内阁)已原则上批准部级法规草案,规定“农通蒙水库”,沙功那空府,为收取灌溉费的灌溉水道,因发现工业和自来水用水量激增,希望建立有效的水资源管理系统并保护农民用水。
艾琳进一步表示,目前农通蒙水库灌溉水道中非农业用水活动持续增加,这符合2018年《水资源法》中第2类和第3类用水,包括工业工厂、自来水业务、旅游业、电力生产和其他业务。这些商业群体的扩张导致水库水量减少,内阁因此有必要根据农业和合作社部的提议批准部级法规草案,以便依法拥有收取灌溉费的权力。
对于此次收取灌溉费,将从获得用水许可的非农业群体中收取,灌溉费率:每立方米50泰铢,目的是将收取的资金存入灌溉周转资金账户,用于维护水道、控制水质和管理水资源,以满足农业和商业需求。收取灌溉费将有助于政府系统检查系统中流失的水量,并系统性地满足商业部门的用水需求,而不影响农民必需的水量。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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