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鲁蒙”教育部长透露,内阁批准延长《教育创新区法》有效期7年,以持续减少教育不平等
2026年1月21日,记者报道称,1月20日,教育部长纳鲁蒙·皮尼奥辛瓦特教授博士透露了内阁会议结果,表示内阁会议已批准教育部提交的延长《2019年教育创新区法》有效期的皇家法令草案,这被视为教育创新区工作的延续,以实现最高效率和效果。
纳鲁蒙教授博士表示,由于《2019年教育创新区法》将于2026年4月30日到期,因此有必要颁布皇家法令延长该法的有效期。教育创新区政策委员会已决议同意将该法有效期再延长7年,并已起草皇家法令,完成了通过中央法律系统的电子方式征求意见、听取相关机构意见、在清迈府举行公开听证会以及向公众公布听证结果等程序。
“延长《2019年教育创新区法》有效期7年,旨在促进基础教育管理的发展,让国家、地方行政组织、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共同提高质量和效率,真正减少基础教育管理中的不平等。截至目前,已设立共20个教育创新区,其中2019年设立8个府,包括四色菊府、清迈府、罗勇府、北碧府、沙敦府以及南部边境府(那拉提瓦府、北大年府、也拉府);2022年再设立11个府,包括曼谷、甲米府、尖竹汶府、达叻府、普吉府、夜丰颂府、宋卡府、沙缴府、素可泰府、素叻他尼府和乌汶府;2024年再设立1个,位于武里南府。”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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