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批准《灌溉费》部级法规草案,对沙功那空府农通曼水库征收每立方米50萨当费用,要求工厂和自来水公司支付水费

内阁批准《灌溉费》部级法规草案,对沙功那空府农通曼水库征收每立方米50萨当费用,要求工厂和自来水公司支付水费

2026年1月20日,总理府副发言人艾琳·潘里特女士透露,内阁(内阁)已原则上批准部级法规草案,指定沙功那空府的农通曼水库为征收灌溉费的灌溉水道,此前发现工业和自来水用水量激增,旨在建立有效的水资源管理系统并保护农民用水。

艾琳女士进一步表示,目前农通曼水库灌溉水道的非农业用水活动持续增加,这符合2018年《水资源法》第2类和第3类用水,包括工业工厂业务、自来水业务、旅游业、电力生产和其他业务。这些商业群体的扩张导致水库水量减少,内阁因此必须根据农业与合作部的提议批准部级法规草案,以便依法征收灌溉费。

对于此次征收灌溉费,将从获得非农业用水许可的用户中收取,灌溉费率为每立方米50萨当。目的是将征收的资金存入灌溉周转资金账户,用于维护水道、控制水质和管理水资源,以确保农业和商业部门都有足够的水。征收灌溉费将帮助政府监测系统中流失的水量,并系统性地满足商业部门的用水需求,同时不影响农民必需的水量。

(编译:Eric;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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