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区警察捣毁SIM卡盒窝点,逮捕为“波贝”网络老板招募账户的夫妻经纪人

第四区警察副指挥官诺帕考·索马纳斯少将宣布逮捕马匹账户团伙,并扩大逮捕为“波贝”网络老板工作的泰国夫妻经纪人,每招募一个账户可获得6000泰铢,同时捣毁诈骗网络,突袭检查那空拍侬府度假村的SIM卡盒设备,切断诈骗呼叫中心欺骗受害者的链条。

1月19日下午3点30分,在第四区警察总部,第四区警察副指挥官诺帕考·索马纳斯少将、第四区警察副局长蓬里·空西里萨巴迪上校、第四区警察调查一科科长颂坡·空萨巴迪上校、第四区警察调查二科科长努提·萨素帕上校共同宣布逮捕结果。逮捕了56岁的那空拍侬府居民吉迪萨达·莱克洛姆,根据乌隆他尼府法院第576/2568号逮捕令,日期为2025年12月24日,罪名是未经许可持有枪支、在公共场所携带枪支等,并缴获2把手枪。同时逮捕了37岁的那空拍侬府居民拉查诺·瓦坦提,根据乌隆他尼府法院第575/2568号逮捕令,日期为2025年12月24日。

第四区警察捣毁SIM卡盒窝点,逮捕为“波贝”网络老板招募账户的夫妻经纪人

此前,第四区警察在孔敬府逮捕了3名马匹账户嫌疑人,随后调查发现这些账户被送往沙缴府亚兰县,进一步调查发现从第四区7个省份的17家快递公司有包裹发送到同一地点,并发现6个人的姓名和地址负责将账户簿、ATM卡和SIM卡发送到沙缴府亚兰县,于是逮捕了这6人,罪名是“共同安排、广告或传播任何信息,以买卖、租赁或借用存款账户、电子卡或电子货币账户,用于技术犯罪或其他刑事犯罪”,并缴获27本银行账户簿、17部各种品牌手机、15张ATM卡和15张SIM卡。

审讯6名嫌疑人,他们都一致供认,受到拉查诺的联系,要求开设银行账户,每账户支付3000泰铢报酬。这6人有的自己开设账户,有的找熟人开设,大多数支付给开户人3000泰铢。所有开户人必须在手机上安装银行应用程序,以便在波贝的雇主更容易取款,因为如果使用ATM卡取款会更麻烦。账户和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交给拉查诺,通过邮政或私人快递发送到沙缴府亚兰县的收件人。了解详情后,警方收集证据,向乌隆他尼府法院申请逮捕拉查诺,在那空拍侬府的住所将其逮捕,同时逮捕其丈夫。

初步审讯中,拉查诺供认,曾将自己的账户卖给马匹账户招募网络,因此了解方法和步骤以及收入来源,于是与在波贝的马匹账户网络协调,担任经纪人,招募人员开设马匹账户。国外的老板会支付报酬:每招募一个账户支付6000泰铢,但她只支付给开户人3000泰铢,并从转入马匹账户的金额中获得3%的收入,因此担任经纪人,招募泰国人开设马匹账户,发送给国外的老板。

审讯后,警方将夫妻二人控制,依法处理,并将扩大逮捕与跨国马匹账户招募网络相关的其他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区警察捣毁SIM卡盒窝点,逮捕为“波贝”网络老板招募账户的夫妻经纪人

第四区警察副指挥官诺帕考·索马纳斯少将还宣布逮捕了36岁的那空拍侬府居民萨瓦尼·通威塞,并缴获6台SIM卡盒设备、5台无线路由器、1台不间断电源和2台闭路电视摄像机。

此前,那空拍侬府塔博县的电话服务提供商发现使用异常,向第四区警察求助调查。随后,第四区警察调查二科警官实地检查可能涉及异常电话信号使用的场所,以及可能安装信号转换设备的地点。同时,有市民报告称,发现可疑人群租用临时日租房间,位于那空拍侬府市区内的度假村,以及那空拍侬府美猜县的度假村。这两处地点有可疑人员进出,偶尔住宿,希望警方检查。

于是向那空拍侬府法院申请搜查令,检查两处地点。第一处发现36岁的萨瓦尼·通威塞在房间内,检查房间发现电线从开关穿孔到天花板,警方检查天花板发现SIM卡盒设备、无线路由器和不间断电源。然后检查第二处地点,发现相同类型的物品放置在天花板上,于是没收所有物品,并控制萨瓦尼进行审讯。

第四区警察捣毁SIM卡盒窝点,逮捕为“波贝”网络老板招募账户的夫妻经纪人

审讯中,萨瓦尼供认,不知道房间内安装了SIM卡盒设备,只是受到两名男性朋友的联系,来度假村住宿,看到免费住宿没有费用,就一直住着。警方将其控制,送交那空拍侬府警察局调查员,以未经许可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隐藏未通过海关手续的物品等罪名处理。

第四区警察副指挥官还表示,SIM卡盒是用于插入大量SIM卡的设备,以便通过移动网络接收和拨打电话,将长途电话转换为便宜的本地线路,但成为诈骗呼叫中心伪造电话号码、欺骗受害者的主要工具,通过隐藏身份和切换SIM卡避免检测。在此案中,所有物品的初步审讯中,嫌疑人否认知情,声称只是来度假村与朋友住宿。因此需要进一步调查,提前离开度假村的两名男性朋友是否与安装这些SIM卡盒设备有关。警方将扩大逮捕所有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在第四区酒店、度假村住宿的民众,如果发现与相关人群或客户使用服务有异常,可以随时向任何警察局报告,24小时均可检查。并提醒民众谨慎,不要轻信招募、雇佣开设银行账户、PromptPay账户、电子钱包账户,或出借自己的账户的任何情况。目前有欺骗民众雇佣开设账户,或为他人安排账户,声称用于业务、接收转账或轻松获得报酬。实际上,这些账户被用作马匹账户,用于技术犯罪,如欺骗民众、在线欺诈或洗钱。即使我们不是直接欺骗受害者的主犯,但如果同意或涉及开设账户、出借账户或为他人安排账户,均视为参与犯罪,将受到与欺骗他人的主犯相同的法律惩罚。”

(编译:Cici;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77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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