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撤销“勇敢正义党”候选人资格,因曾涉贪污盗窃案,但可向最高法院上诉复审决议

选举委员会撤销“勇敢正义党”那空是贪玛叻府第7选区候选人“功盖”资格,因曾涉贪污盗窃案,但可向最高法院上诉复审决议

2026年1月21日,据报道,在广泛批评浪潮后,素叻他尼府法院于1999年12月16日的判决指出,那空是贪玛叻府第7选区3号候选人“功盖·盖素巴迪”或“大O”,曾犯盗窃罪,引发质疑其是否符合选举资格,根据2017年泰国宪法和2018年众议员选举法。

关键证据是素叻他尼府法院判决副本,案件编号黑字3747/2542和红字3673/2542,涉及素叻他尼府检察官(原告)和功盖·盖素巴迪(被告),该案已终审,法院判决涉及贪污财产罪。

根据最新情况,那空是贪玛叻府选举委员会于1月20日开会,决议取消资格并撤销那空是贪玛叻府第7选区众议员候选人资格。然而,被撤销资格的候选人仍可向最高法院上诉选举委员会的裁决,以审查选举委员会行使权力是否正确,最高法院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在此之前,功盖在其“大O议员功盖·盖素巴迪”页面解释称:“按照规则竞争,不要使用诽谤手段,朋友、兄弟,选举委员会已认证资格,案件有3名被告,我是被告1,法院判决被告2,被告2不是我,选举委员会已认证议员资格一轮。”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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