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拒绝保释“艾萨姆”杀害并抢劫酒店女员工的案件,将其送入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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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欣府法院拒绝保释“艾萨姆”杀害并抢劫酒店女员工的案件,担心其逃跑并对他人造成伤害,将其送入监狱。

在华欣府法院,于2026年1月22日上午8点30分,华欣府警察局调查员将嫌疑人拉提提功·永育带到法院,该嫌疑人因涉嫌杀害并抢劫华欣府地区酒店员工薇琳·塔奥利波而被捕,根据华欣府法院2026年1月19日签发的逮捕令第19/2569号,指控包括预谋杀人、酷刑或残忍杀人、为便利其他犯罪而杀人以及抢劫致人死亡。这是首次向华欣府法院申请拘留。

华欣府法院受理申请并进行审讯后,下令在调查期间拘留嫌疑人12天。在此期间,没有嫌疑人的亲属提交临时释放申请,法院认为此案刑罚较重,根据申请中的事实和嫌疑人行为具有暴力性,且调查员反对释放,有理由相信如果临时释放,嫌疑人可能逃跑并造成其他危害,因此不允许临时释放。法院于是签发调查期间的拘留令,并将嫌疑人送往巴蜀府监狱以继续控制嫌疑人。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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