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部长“Trinuch Thienthong”更新,已改进社会保障第40条自营职业参保人的福利,以覆盖并适应当前生活成本。
1月22日,劳工部长Trinuch Thienthong女士表示,劳工部持续推动改进第40条参保人的福利。最新宣布了《确定缴费率、福利类型、以及参保人福利权利条件和标准的皇家法令(第5号)B.E. 2568》,于2568年12月31日在皇家公报上公布,并从公布次日起生效。这对全国自营职业参保人来说是个好消息,因为福利已提高,更全面地覆盖并更适应当前生活成本。
第40条参保人的重要福利在多个方面有所增加,包括:在生病或受伤情况下,参保人将获得更高的收入损失补偿;住院治疗每天300泰铢;医生建议休息治疗但无需住院每天200泰铢;接受检查治疗并持有医生证明每次200泰铢。此外,还覆盖危险传染病,包括COVID-19,参保人可根据卫生部指导或政府措施接受医疗。在残疾情况下,每月补偿根据缴费时间和所选选项增加,最高每月3000泰铢,以帮助参保人在当前经济条件下维持适当生活。
社会保障办公室秘书长Kanjana Poolkaew女士表示,此次还改进了子女抚养福利,将领取期限延长至子女满7周岁,并统一支付每月每名子女300泰铢,最多不超过两名子女,以分担参保人家庭的负担。此外,如果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或领取养老金福利前去世,养老金将支付给参保人书面指定的养老金福利受益人;如未指定,养老金将平均支付给配偶、父母或子女。还包括参保人感染COVID-19并在2563年3月26日至2565年9月30日期间根据卫生部指导或政府措施接受医疗,且医生建议休息治疗至少3天的情况。然而,此次福利改进反映了社会保障办公室提升自营职业者社会保护的决心,以建立可持续的稳定和生活质量。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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