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乔克”派律师起诉“大龟”滥用职权,称调查人员越权处理黄金贿赂案,法院已受理诉状,并下令于2月17日审查诉状。
1月22日上午10点20分,在中央刑事法院腐败与不当行为法庭,受前警察副总监素拉切·哈帕尔委托的律师萨尼亚帕特拉·萨马特,起诉中央调查局副局长乍鲁吉亚提·潘盖奥、反腐败警察局局长普拉松·切伦潘及调查人员,指控他们作为公职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害或腐败,根据刑法第157条。
萨尼亚帕特拉表示,起因是1月21日,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决定将中央调查局提交的指控素拉切向公职人员(反腐败委员会成员)提供财产以协助案件的调查卷宗退回,要求调查人员根据2018年反腐败宪法组织法第61条第二款处理,并依法进行后续程序。
萨尼亚帕特拉说,调查人员认为自己无权单独处理此案,反腐败委员会也无权,因此调查人员的行动越界,违反法律原则,对素拉切造成损害。法院已受理诉状,并下令于2月17日上午9点审查诉状。
萨尼亚帕特拉指出,指控公职人员和其他人,即使非反腐败委员会成员,但指控涉及行为与支持或向反腐败委员会成员提供财产以诱使不当行为有关,这属于相关罪行,需一并处理。

萨尼亚帕特拉表示,根据2017年宪法第236条和2018年反腐败宪法组织法第45条第一款,法律特别规定了反腐败委员会成员的审查程序,指出如果指控反腐败委员会成员腐败或严重违反道德,有权指控者包括众议员、参议员或2万名公民,需向国会主席提交,如果国会主席认为有合理怀疑,将提交最高法院院长,以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根据政治职位刑事程序法。
萨尼亚帕特拉说,基于上述法律理由,根据2018年反腐败宪法组织法第28(2)条、第30条和第45条,规定相关罪行需一并处理,此案的调查权必须通过国会主席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此事他最初就说过必须从国会开始。
萨尼亚帕特拉表示,对于反腐败委员会昨天的决定,他不视为首轮胜利,反而认为自己更了解司法系统的诉讼程序,为何公职人员试图自行处理一切?回顾素拉切前往报到那天,他记得乍鲁吉亚提试图立即指控、采集素拉切的指纹,尽管他自己和前警察副总监质疑警方是否有权这样做。
针对素拉切的前下属和亲信警察中校克里特·帕里亚古投诉素拉切伤害他人身体或心理的提问,萨尼亚帕特拉说,他认识前警察副总监不到一个月就开始为其工作,那时经常见到克里特,过去克里特是传递他与素拉切之间各种信息的协调人,关于案件,他确认素拉切有证据证明未伤害克里特,指控不实。
在新闻发布会结束时,律师公开了与克里特的对话历史,显示他曾作为中间人传递多项案件证据,最后一次发消息是在12月18日,还有过会面。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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