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只完全烧毁沉没于塔沙拉河口,线索指向“非法油船”

在洛坤府塔沙拉河口发生船只完全烧毁沉没事件,官员透露线索,实际上是一艘“非法油船”,未发现船名,尚无船主出面报案。

关于在洛坤府塔沙拉县塔沙拉河口发生的一艘大型船只严重火灾事件,时间约为1月21日69日凌晨3点。初步认为是渔船,据报道有4名幸存者被船员同伴救出,船只残骸沉入海底,已通知船主向塔沙拉警察局调查员报案,如新闻所述。

最新进展,1月22日69日,据一名官员报告线索,发生事故的船只实际上不是渔船,而是一艘非法油船,正运送给塔沙拉县塔沙拉区塔高河口(Pak Nam Tha Sung Bon)的客户,该地是非法石油上岸运输的主要来源。事发点距离海岸约2-3公里,在这艘船靠岸之前。

该官员指出,观察点是火灾非常严重,这是由于大量石油所致,而且这艘船没有船名,没有向控制中心或所谓的“Pipo”报告任何进出情况。通常如果船只在系统中,可以请求援助。火灾发生后,另一艘船救出了所有4名船员。现在留下的是海面上大范围的油污,船只残骸完全沉没,事发时大家都以为是渔船。

从昨天发生事件到现在,还没有任何报案,没有指定船名、船主,没有在“Pipo”中报告进出情况,当地居民不敢谈论发生的事件。船只沉没本身成了销毁证据,使得塔高河口继续成为非法石油上岸的重要来源。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7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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