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乔克派律师起诉大龟滥用职权 称警方越权处理黄金贿赂案

“大乔克”派律师起诉“大龟”滥用职权,称调查人员越权处理黄金贿赂案,法院已受理诉状,并下令于2月17日审查诉状。

1月22日上午10点20分,在中央刑事法院腐败与不当行为法庭,律师萨尼亚帕查拉·萨马特作为前警察副总监素拉切·哈帕尔的授权代表,起诉中央调查局副局长乍伦吉·潘盖、反腐败警察局局长普拉松·乔伦潘及调查人员,指控他们作为公职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害或腐败,违反刑法第157条。

萨尼亚帕查拉表示,起因是1月21日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决定将中央调查局提交的指控素拉切向公职人员(反腐败委员会成员)提供财产以协助案件处理的调查卷宗退回,要求调查人员根据2018年反腐败宪法组织法第61条第二款处理,并依法继续正确程序。

萨尼亚帕查拉说,调查人员本身无权处理此案,反腐败委员会也无权,因此调查人员的行为越权,违反法律原则,对素拉切造成损害。法院已受理诉状,并下令于2月17日上午9点审查诉状。

萨尼亚帕查拉指出,指控公职人员和其他人,即使非反腐败委员会成员,但指控涉及行为与支持或向反腐败委员会成员提供财产以诱使不当行为相关,属于相关罪行,必须同时处理。

萨尼亚帕查拉表示,根据2017年宪法第236条和2018年反腐败宪法组织法第45条第一款,法律专门规定了反腐败委员会成员的审查程序,指出如果指控反腐败委员会成员腐败或严重违反道德,有权指控者包括众议员、参议员或2万名公民,必须向国会主席提交。如果国会主席认为有合理怀疑,将提交最高法院院长,以根据政治职务人员刑事程序法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大乔克派律师起诉大龟滥用职权 称警方越权处理黄金贿赂案

萨尼亚帕查拉说,基于上述法律理由,根据2018年反腐败宪法组织法第28条第2款、第30条和第45条,规定相关罪行必须同时处理,此案的调查权必须通过国会主席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此事他最初就说过必须从国会开始。

萨尼亚帕查拉表示,对于反腐败委员会昨天提出的方向,他不视为首轮胜利,反而认为自己更了解司法系统处理案件的方式。为何官员试图自行处理一切?回顾素拉切前往报到那天,他记得乍伦吉试图立即指控并采集素拉切的指纹,尽管他自己和前警察副总监质疑警方是否有权这样做。

对于关于素拉切的前下属和亲密警察克里特·帕里亚古特报案指控素拉切伤害他人身体或心理的提问,萨尼亚帕查拉说,他认识前警察副总监不到一个月就开始为其工作,那时经常见到克里特。此前,克里特一直是他和素拉切之间的信息协调员。关于案件,他确认素拉切有证据证明未伤害克里特,指控不实。

在新闻发布会结束时,律师公开了与克里特的对话历史,显示其作为中间人传递了许多案件证据,最后一次短信聊天在12月18日,之后还有见面。

(编译:张悦;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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