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赔偿“雇员继承人”因高处坠落事故死亡,沙没巴干府

“社会保障办公室”加快赔偿“雇员继承人”,该雇员在沙没巴干府工作期间从高处坠落身亡。

针对沙没巴干府发生的一起雇员在工作期间从高处坠落死亡的事故,社会保障办公室秘书长甘乍娜·普尔盖女士对事件表示哀悼,并指派沙没巴干府社会保障办公室官员巴塔蓬·丹塞提安先生立即依法核查相关福利。

甘乍娜·普尔盖女士表示,经核实,事故导致一名参保人死亡,名为达·乌先生,35岁,缅甸国籍,他在清洁水箱顶部时从约10米高处坠落,相当于4-5层楼高,随后在医院治疗期间死亡。死者为第33条规定的参保人,因此有权获得工伤赔偿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双重保障。继承人有权获得丧葬费5万泰铢、死亡赔偿金为工资的70%,为期10年,以及养老金及利息,总计超过80万泰铢。

此外,社会保障办公室秘书长还指派沙没巴干府社会保障办公室官员巴塔蓬·丹塞提安先生联系雇主核查工作场所,并协助按准则办理手续,同时向死者家属详细说明工伤赔偿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各种福利,确保继承人能正确、完整地获得权益,以减轻困难并帮助家庭尽快获得法律保障。

然而,社会保障办公室确认已充分准备好照顾和保护参保人及其继承人在所有情况下的权益,并将跟踪福利支付以确保顺利、正确和公平,同时在此向死者家属表示最深切的哀悼。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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