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知名商人“塔奈·纳隆古尔”发出逮捕令,涉及侵犯版权和在线电影网站洗钱案

刑事法院对知名商人“塔奈·纳隆古尔”发出逮捕令,涉及侵犯版权和在线电影网站洗钱案,损失达45亿泰铢

1月26日,据报道,在1月22日,刑事法院对泰坦资本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塔奈·纳隆古尔发出逮捕令,指控其犯有两人或以上共谋洗钱罪,并根据特别调查部调查员的请求,因共谋和共同洗钱而被指控犯有洗钱罪

理由是:1. 嫌疑人已或可能犯有最高刑期超过三年的刑事罪;2. 已或可能犯有刑事罪,并有理由相信会逃跑且无固定住所,要求特别调查部调查员在15年时效内逮捕嫌疑人并将其带到特别案件调查部

至于塔奈,他创建了在线赌博网站,并在侵犯版权的电影网站上投放广告,有可信证据表明塔奈及其同伙共同犯有商业性质的侵犯知识产权罪,这是1999年《反洗钱法》第3(13)条、第5条、第9条和第60条的基本罪行,损失价值为4,518,790,200泰铢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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