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塔蓬”作为曼谷第16选区联合泰国建国党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投诉人民党候选人在儿童节送礼拉票,指责其违反选举法,要求严肃处理,可能面临监禁和剥夺权利20年
1月26日2569年下午13:30,在选举委员会办公室,阿塔蓬·西提猜阿里吉先生,曼谷第16选区联合泰国建国党候选人前来投诉,指控萍甘·吉拉蒂维拉蓬女士,曼谷第16选区人民党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曼谷办公室主任颂潘·桑甘勒先生提交文件。他指出,在1月18日,萍甘女士及其团队,作为助选人员,共同违反了《宪法附属法关于众议院议员选举法》
通过在曼谷孔三瓦区班禅分区库邦30巷一个社区的儿童节活动中,向民众分发自行车和有价值的物品,同时向参与者发表演讲,并举起手展示候选人编号标志,这违反了《选举法》第73条第(1)和第(2)款,是故意无视法律和法律警告的行为,在法规执行期间进行。

阿塔蓬先生进一步表示,在这次拉票活动中,萍甘女士及其团队避免穿着带有候选人编号的衬衫,却故意穿着橙色衬衫在活动中分发物品,即使没有编号和候选人姓名或政党名称,也只是特殊意图以规避上述法律条款,但事实是在演讲期间举起手展示编号标志,仅为了选票而不意识到法律。选举委员会已发布警告给候选人,禁止在节日如儿童节、春节期间赠送或分发礼物、红包,以防止违反选举法,维护竞争公平性和防止贿选,全国候选人都意识到选举期间这一重要法律条款。
最后他强调,这种新时代的政治,如果处处欺骗和占便宜,怎么能称为新时代政治,他相信因为有我们,没有虚假,但有欺骗、有占便宜、有真实,同时请求选举委员会严肃处理此案,因为处罚可能包括监禁和剥夺权利20年。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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