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办公室为帮助受2025年洪水影响的参保人,包括根据第33条、第39条和第40条的参保人,在南部9府地区推出了房屋维修或建造贷款项目。
1月28日,社会保险办公室秘书长甘乍娜·普尔盖女士表示,社会保险办公室正在帮助南部地区受洪水影响的参保人,通过实施房屋维修或建造贷款项目,覆盖董里府、那空是贪玛叻府、那拉提瓦府、北大年府、博他仑府、也拉府、宋卡府、沙敦府和素叻他尼府等9个南部府,以减轻困难并支持参保人恢复住房和正常生活。该项目向根据第33条、第39条和第40条的参保人开放,其中第40条参保人必须在申请权利前的12个月内缴纳至少6个月的保险费。参保人可以在任何府工作,但维修或建造的房屋必须是自己的产权,并位于受洪水影响的南部9府,且必须在洪水造成损害前拥有该建筑物的产权。
贷款金额分为两种情况:1. 房屋维修情况,每笔贷款不超过500,000泰铢;2. 替代原有房屋的建造情况,每笔贷款不超过2,000,000泰铢。关于利率,项目设定低利率以帮助减轻参保人负担,第1-5年最高利率不超过每年1.59%,第6-8年利率为MRR减每年2%,从第9年起利率为MRR减每年0.5%。参保人可以在6个月内申请贷款,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7月31日,或直到项目资金用完为止。如果参保人在证书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但项目资金已满,则将视为失去参与项目的权利,优先考虑在资金满前完成法律合同的参保人。关于参与项目的步骤,参保人必须从全国各地的社会保险办公室申请参保人身份证书,然后携带该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将根据其标准和判断批准贷款。
甘乍娜女士还表示,该项目是社会保险办公室帮助参保人在灾害后恢复住房的另一项重要措施,减少住房相关费用负担,并增强参保人及其家庭的长期生活稳定性。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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