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准3名加拉信府议员出国旅游,若涉及赌博网站可能被免职

加拉信府行政组织秘书长解释关于3名议员出国休假的情况,包括“议员奈”、“议员努”和“议员皮奥”,尚未获得府尹批准,因此出国旅行被视为违反内政部规定。至于“议员奈”和“议员皮奥”若成为赌博网站和洗钱案的嫌疑人,议会有权审查其禁止资格,并可能通过决议免去其职务。

关于司法部长和网络警察对“议员奈”——加拉信府孔猜县行政组织议员帕塔南·詹东及其妻子发出逮捕令,指控其涉嫌在线赌博网站和洗钱。此前有报道称“议员奈”及其妻子已通过老挝逃往国外。同时有报道称,另有2名议员——“议员努”(“议员奈”的父亲)加拉信府直辖县第2区行政组织议员贾伦·詹东,以及“议员皮奥”——加拉信府央塔拉县第4区行政组织议员帕塔蒙·普陶银,也已提交出国休假申请。

关于此事,2026年1月28日在加拉信府行政组织,记者会见了加拉信府行政组织秘书长苏南·科塔温顿,询问关于“议员奈”、“议员努”和“议员皮奥”出国休假申请的事实。他表示,这3名议员的出国休假申请尚未获得府尹批准,因此如果发现他们出国旅行,将被视为违反内政部规定。

加拉信府行政组织秘书长苏南·科塔温顿表示,这3名议员的出国休假申请分为两次。第一次是“议员奈”——孔猜县议员帕塔南·詹东和“议员努”——加拉信府直辖县第2区议员贾伦·詹东,于2026年1月22日提交申请,申请在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出国休假。

而“议员皮奥”——央塔拉县第4区议员帕塔蒙·普陶银,于2026年1月23日提交申请,申请在2026年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出国休假。提交申请后仍不能出国旅行,因为根据内政部关于地方行政官员、助理和地方议会成员休假的规定(2004年),第5章第14条规定,地方行政官员、助理或地方议会成员任何情况下申请出国休假,必须提交府尹批准。

“内政部规定,府行政组织议员出国休假的权利取决于府尹的审查,且必须提前7天提交文件供府尹考虑。因此发现这3名议员提交了将于2026年2月1日生效的休假旅行文件。初步来看,加拉信府府尹尚未批准出国休假申请,因为仍在审查阶段,需要这3名议员提供完整的休假理由。作为秘书长,我已通知这3名议员前来补充理由,但他们尚未前来解释。”

“因此出国休假文件,加拉信府府尹尚未批准旅行。”所以如果发现这3名议员已出国旅行,将被视为违反内政部关于出国休假的规定。

“至于‘议员奈’和‘议员皮奥’若成为在线赌博网站和洗钱案的嫌疑人,根据《府行政组织法》(1997年)第5次修订版(2019年)第11条,规定了府行政组织议员资格的终止:(6)规定了资格缺失或禁止特征;(7)规定如果议员行为可能导致府行政组织声誉受损或引起混乱,或损害府行政组织议会利益,不少于总数三分之一或现有议员可提议府行政组织议会通过决议免去其职务。”苏南最后说道。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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