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决议派调查副秘书,明天向泰国银行索取“异常现金提取”数据

选举委员会会议决议派调查副秘书,明天(1月30日)向国家银行索取2029年选举期间异常现金提取数据,计划签署谅解备忘录以持续获取信息

2029年1月29日下午4点,选举委员会秘书长塞瓦·布米透露,已向选举委员会会议提交大量异常现金提取事件供审议。根据新闻报道,选举期间出现大量异常现金提取,且仅提取500泰铢或100泰铢面额纸币,有理由怀疑这可能涉及违反选举法或政党法的行为。

为履行确保选举公正、公平和合法的职责与权力,选举委员会依据宪法选举委员会法第32条,要求泰国银行提供文件以支持后续行动。选举委员会审议后同意提案,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将指派调查副秘书,明天(2029年1月30日)携带文件前往泰国银行接收数据

此外,选举委员会还制定政策,将与泰国银行签署谅解备忘录(MOU),以便无需每次书面申请即可获取此类信息,用于履行确保选举公正、公平的职责与权力,并交由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处理相关事宜。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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