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下令撤销7个省份7名选区议员候选人的资格,原因涉及禁止条件。选举委员会强调禁止投票给他们,因为这将导致选票作废。
2569年1月31日15:30,在选举委员会办公室,选举委员会副秘书准尉帕萨功·西里帕卡亚蓬宣布,2569年2月1日是提前投票日,需澄清关于选区议员候选人被撤销资格的理解。根据《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第52条的最新信息,最高法院已下令撤销选区选举候选人的资格,因为选区选举主任发现这些候选人缺乏资格或具有禁止特征,具体如下:
1. 差隆·桑拉达梅钦先生,那空叻差是玛府第13选区3号候选人,勇敢正义党
2. 查亚南·金达杰女士,叻武里府第3选区8号候选人,为泰党
3. 拉差蓬·索伊苏万先生,达府第2选区6号候选人,人民党
4. 帕西·坎猜先生,猜也奔府第2选区7号候选人,勇敢正义党
5. 冲萨利·胶亚拉先生,普吉府第2选区1号候选人,勇敢正义党
6. 万迈·颂西萨阿女士,罗勇府第4选区4号候选人,人民国家力量党
7. 克里萨努·因普洛姆先生,那空是贪玛叻府第3选区4号候选人,勇敢正义党
因此,提醒上述选区有投票权的民众,如果投票给这些候选人,将导致选票作废。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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