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叻府选举委员会根据最高法院的命令,宣布取消勇敢党议员候选人“查隆·桑拉达梅钦”的资格,因其不符合条件。
据报道,2026年1月31日,呵叻府第13选区选举委员会,包括四色菊县和巴冲县(仅限于旺赛区、空芒区、旺格拉塔区和蓬达隆区),发布公告,取消呵叻府第13选区第3号议员候选人,即勇敢党的查隆·桑拉达梅钦的资格。
此次取消资格是根据最高法院的命令,最高法院裁定取消该候选人的资格,因为经审查发现,根据2018年《宪法组织法》关于众议院议员选举的第42条,他缺乏资格或有法律禁止的特征。查隆先生曾被法院判处监禁,且刑满释放未超过10年,这被视为缺乏资格或有禁止特征,不能参选议员。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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