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下令撤销“贡盖·盖特萨姆巴特”在勇敢道德党中的候选人资格,因20年前盗窃案

最高法院下令撤销“贡盖·盖特萨姆巴特”在勇敢道德党中的候选人资格,因20年前盗窃案

2026年2月5日13:00,在选举委员会办公室,据报道,最高法院已对贡盖·盖特萨姆巴特先生,勇敢道德党那空是贪玛叻府第7选区议员候选人,提出的上诉作出判决,撤销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该决定因认为贡盖先生根据宪法第98条第10款及议员选举法第42条第12款,被禁止参选议员,而撤销其候选人资格。

关于法院撤销贡盖先生上诉的理由,指出选举委员会在收到选民投诉后,对贡盖先生的禁止条件进行了调查。从素叻他尼市警察局获得的信息显示,案件编号1462/2542涉及贡盖先生,被指控在夜间盗窃,贡盖先生是唯一犯罪者,并有意见起诉嫌疑人,并将调查文件送交素叻他尼府检察官审查。随后,贡盖先生在素叻他尼府法院刑事案件红色编号3673/2542中被判有罪,根据刑法第335条第1款第一段,判处6个月监禁和1500泰铢罚款,监禁缓刑2年,要求被告在1年内每3个月向缓刑官报告一次,案件已终审。之后,贡盖先生已完全遵守素叻他尼府法院判决的缓刑条件,并已解除缓刑。

在审查贡盖先生的议员申请副本、身份证副本和附在申请中的房屋信息副本,这些文件由贡盖先生提交给那空是贪玛叻府第7选区选举主任时,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与刑事案件红色编号3672/2542中的被告信息一致。此外,贡盖先生在证词中承认,曾向那空是贪玛叻府议员选举资格审查委员会陈述,自己在该刑事案件中作为第一被告,与第二至第三被告一同被起诉。因此,贡盖先生声称素叻他尼府法院和素叻他尼府检察官办公室无法确认贡盖先生是该刑事案件中的同一被告,这两个单位都声称无法确认,因为文件已被销毁。但考虑到案件细节和素叻他尼府法院刑事案件红色编号3673/2542中的被告信息,以及素叻他尼市警察局、素叻他尼府法院、素叻他尼府缓刑办公室数据库中的信息,所有数据一致,正如已裁决的那样。贡盖先生声称从未被终审判定犯有刑法中关于不诚实财产犯罪的论点,因此不可接受。

至于贡盖先生声称,缓刑部门的文件涉及枪支法案案件,自己已完全遵守缓刑条件,认为缓刑部门作为中央行政机构,可能只记录了被告的部分缓刑历史,可能未收集全国各省缓刑办公室的信息。

此外,素叻他尼府法院刑事案件红色编号3673/2542发生在20多年前,数据收集可能不完整。因此,缓刑部门的文件信息与素叻他尼府缓刑办公室的信息并不矛盾。贡盖先生声称,素叻他尼府法院判决未惩罚自己,而是惩罚了第二被告,但根据素叻他尼府法院判决副本第2页分析,贡盖先生(被告)根据刑法第335条第1款第一段犯有夜间盗窃罪,仅此一项,未提及其他人。贡盖先生的证据无法表明有其他人共同犯罪。

鉴于事实可接受,贡盖先生曾被素叻他尼府法院终审判定犯有刑事案件红色编号3673/2542中的盗窃罪,因此是被禁止参选议员的人。所以,选举委员会决定撤销贡盖先生在那空是贪玛叻府第7选区勇敢道德党第3号议员候选人名单中的资格,是合法的。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82488/

(0)
上一篇 2小时前
下一篇 2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