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9年选举“不去公投”有什么影响,会失去哪些政治权利,通过哪些渠道可以报告,报告不去行使权利可以到哪一天
2029年2月5日,在选举委员会(ECT)确定于2029年2月8日星期日举行众议院议员(MP)大选,并同时安排在同一天就宪法进行公投,以交叉(X)标记表示赞成或不赞成。2029年2月1日的提前选举仅包括选区议员和名单议员选举。对于有资格参加公投的公民,必须在2029年2月8日当天前往自己的投票单位或注册的公投外地投票点。
报告不去行使公投权利
在公投方面,对于不去行使权利的情况,公民必须报告不去行使公投权利的原因,时间框架如下:
- 投票日前:2029年1月14日至2月7日
- 投票日后:2029年2月9日至15日
不去行使公投权利,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报告
2.1 通过电子方式报告
- 选举委员会网站 www.ect.go.th
- 或内政部网站
- 应用程序“政府之路”或Smart Vote应用程序,或输入“报告公投原因”(通过移动设备或计算机)
2.2 亲自提交
2.3 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提交
2.4 通过挂号邮件发送
对于2.2-2.4项,必须提交表格A.S. 2/2(附件)或制作书面文件,注明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无法行使权利的原因。
不去公投会失去哪些权利
对于有资格投票但不去行使权利且未报告无法行使权利原因的公民,将受到以下政治权利限制:
(1) 申请参选众议院议员(MP)或地方议员或地方行政官员,或申请参选参议院议员(Senator)
(2) 申请参选村长和乡长,根据地方行政法
(3) 根据第9条(5)向内阁提交签名(规定公民向内阁提交签名以获取投票批准,根据选举委员会确定的准则和程序)
(4) 担任政治官员,根据政治官员法,以及国会政治官员,根据国会官员法
(5) 担任地方副行政官员、地方行政秘书、地方行政助理秘书、地方行政顾问主席、地方行政顾问或地方行政顾问委员会,根据地方行政组织法
“权利限制每次为期2年,从公民未行使权利的投票日起算。如果在后续投票中该公民再次未行使权利,则从新未行使权利的日期起算新的限制期,如果前一次限制期仍有剩余时间,则该限制期终止。”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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