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达成结论,“爷爷-小格”170万泰铢赔偿金争议,检察官裁定各分一半

已成功调解,“爷爷-小格”170万泰铢赔偿金争议,检察官裁定各分一半。

此前,第21号特快列车从曼谷阿披旺中央车站开往乌汶府,在呵叻府四球县四球区班塔农考路路段,位于农暖坤站和四球站之间,被双轨铁路施工起重机砸中,导致30名乘客死亡,多人受伤。

其中一名死者是28岁的素披娜·萨布,来自武里喃府,她从相关机构获得了170万泰铢的初步赔偿金,全部转入其64岁的父亲桑雷·萨布的账户,尽管素披娜有一个10岁的儿子名叫小格。目前小格与祖父同住,因为小格的父亲在他仅1岁时就已去世。之后,他们向小格转账了20万泰铢,声称剩余的钱用于偿还女儿的债务和葬礼费用。

最新消息,2026年2月6日,武里喃府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埃卡农·切潘召集双方在武里喃府检察官办公室进行调解。谈判持续了超过5小时,因为小格的祖父方和外祖父方都希望亲自抚养小格。最终,检察官让小格自己决定,小格选择与祖父方的亲戚同住,因为他们从小抚养他长大。

此外,检察官还询问了桑雷的支出账目。桑雷提供了所有支出明细,根据检察官从桑雷处获得的数字,总收入为1,539,000泰铢,包括承包商公司的15万泰铢援助金、铁路局的8万泰铢援助金、2万泰铢的皇家赠款、政府的100万泰铢赔偿金、20万泰铢的司法基金,以及葬礼上的8.9万泰铢捐款。

支出方面,支付给小格20万泰铢,5天的葬礼费用总计589,000泰铢,死者非正规债务154,100泰铢,死者摩托车债务26,375泰铢,农业合作社债务60,752泰铢,以土地作抵押的债务20万泰铢,总支出1,230,227泰铢,净余额769,525泰铢。

检察官裁定各分一半,每人获得384,762.50泰铢。小格已收到20万泰铢转账,剩余部分由桑雷提取现金支付185,000泰铢,直至全额付清。双方友好达成协议。

埃卡农表示,他受检察官办公室指派,在争议地区进行调解。初步讨论了两个主要问题:一是法定监护人问题,因为孩子的父亲早已去世,母亲在此次事故中刚去世。通过交谈,孩子与祖父方的亲戚更亲近,孩子希望与祖父方的亲戚同住,外祖父方没有反对。

第二个问题是外祖父收到的全部政府赔偿金。尽管从孩子外祖父处询问的收支数字可能无法完全核实,但今天已有了明确数字。

赔偿金并非遗产,不是预先存在的财产,因此无需适用继承法来考虑。经核查,孩子外祖父已与妻子登记结婚,有权获得赔偿金。孩子作为死者的子女,享有平等权利,必须各分一半。

然而,还有铁路局约26万泰铢的另一部分赔偿金,同样需要平分,不包括呵叻府检察官正在向所有肇事者索赔的损害赔偿金。如果获得任何赔偿,也需同样考虑,但必须等待案件结束。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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