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正在考虑追究“政党领袖”责任,因其推荐不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参加议员选举,导致最高法院下令取消资格。警告称,拍摄身份证与选票合影可能被指控选举舞弊
2026年2月8日上午10:30,在选举委员会办公室,选举委员会秘书长塞瓦·布米就最高法院下令撤销议员候选人名单一事发表评论,是否需要追究候选人和签署推荐信的政党领袖的责任,表示此事需个案审查,取决于事实情况。如果是候选人个人过错,有些人可能面临判决,有时政党领袖可能不知情。法律规定只对候选人本人进行认证,候选人应自知无资格。至于政党领袖是否需承担责任,政党法规定需审查是否导致选举不公正,因此需结合事实判断
关于如果该政党当选,法律诉讼是否会影响政党的问题,塞瓦表示无法预测,但法律规定有罪则必须追究。当被追问如果政党领袖有罪会有什么后果时,塞瓦回答说,需查看事实,目前无法断言。
同时,选举委员会法律部门进一步解释了拍摄身份证与已折叠准备投入票箱的选票合影,并通过社交媒体传播的情况。法律未直接禁止在投票站内拍照,但2018年《议员选举宪法附属法》第97条规定,禁止选民使用任何工具或设备拍摄已投票的选票。该条款旨在防止舞弊,因为有时拍照是为了在投票后索取贿选资金。此类拍照与媒体拍摄并传播重要人物行使投票权的照片不同。因此,民众应避免拍摄投票站内的选票照片并传播,以免被投诉,需在法庭上进一步辩护。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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