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65岁的大叔在单位官员面前撕毁了“2026年选举”选票,并声称并非故意,只是展开选票时用力过猛。
2026年2月8日,据报道,南邦府杭差县Ban Yang Oi Tai村第1选区第14投票站发生混乱事件,一名65岁的南邦府前军人被发现当着单位官员的面撕毁了选票。
事件发生后,南邦府选举办公室主任Thongnet Dujai前往杭差县警察局,会见调查人员并根据选举法提起诉讼。初步调查中,肇事者声称并非故意撕毁选票,只是在用手展开选票时用力过猛且不够小心,导致选票被撕毁。
随后,单位官员控制了现场并保存了被撕毁的选票作为证据,同时立即向府级部门报告了事件。

选举有重要法律规定如下:禁止故意损坏选票,选举国会议员时禁止故意损坏选票,如撕毁选票或使其成为无效票,或将无效票变为有效票。违反者将面临最高5年监禁和最高10万泰铢罚款,法院可下令剥夺选举权10年(《国会议员选举法》第144条)。
然而,在公投方面,禁止破坏选票或故意损坏选票。违反者将面临最高1年监禁或最高2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公投法》第74条)。杭差县警察局官员已记录指控,并将提交法院进一步审理。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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